离婚会涉及到孩子的探望问题,而探望权的约定一般会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判里明确,下面为大家详细说说相关要点。
从主体来看,通常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利去探望孩子。而被探望的就是未成年子女。
在内容上有诸多讲究。探望的时间能约定成具体的节假日、周末或者特定时间段,像约定每个月的第一和第三个周末去探望。探望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既可以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家里,也能是孩子上学的学校,还可以是公园这类公共游乐场所。探望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看望式探望,就是短暂地见个面聊聊天;另一种是逗留式探望,孩子可以在探望方那里住上一小段时间。
另外,在协议里还能约定违约责任。要是有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探望孩子,或者故意阻拦,那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给对方一些赔偿。要是出现了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的情况,比如探望的一方有严重的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会传染的疾病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到法院去申请暂停对方的探望权,等这些不好的情况没了,再恢复探望。
大家在约定探望权的时候,要把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放在首位,多考虑孩子的想法。要是双方谈不拢,也别着急,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