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想变更子女抚养权但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只要符合法定情形,法院会支持。法定的变更情形包括: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重病或者无力继续抚养;第二,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第三,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第四,其他正当理由。路径上:先尝试协商签一份变更协议,这是最省事的办法;协商不成的再起诉,并且提供对方不适合抚养、或者你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收入、居住条件、孩子意愿、对方不良嗜好等。提醒:变更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子女",法院不会单纯看谁更想要孩子。建议先把证据收集扎实再起诉,避免反复争执影响孩子。不要把孩子当成筹码,法院看的始终是孩子利益,证据到位,变更才可能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