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结束后,一般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毕竟执行程序都结束了。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想追加被执行人,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还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做。
先看看有没有能追加的法定情形。像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出现合并、分立、注销等主体变更的状况;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合伙企业没办法偿还债务时,普通合伙人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等,这些都属于法定情形。
接着就启动追加程序,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申请里要写清楚追加的理由、事实还有法律依据,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之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通常会组织听证会,听听各方当事人怎么说。这时候,申请执行人要在听证过程中好好举证,证明追加被执行人是合理合法的。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做出裁定。要是裁定追加了,新的被执行人就得依法履行义务;要是裁定驳回申请,申请执行人不服的话,可以在裁定送达那天起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得注意,强制执行完毕后追加被执行人,一定要有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所以,我建议最好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