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1. 申请人撤销申请。这其实就是申请人自己决定怎么处理权利,可以按照想法放弃执行程序。
2.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了。没了执行的依据,执行程序肯定没办法接着进行。
3. 被执行人是公民,他去世后既没有遗产可以执行,也没有其他人来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执行就没了对象和财产基础。
4. 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案件里,权利人去世了。这几种案件和人的身份关系紧密,权利人不在了,权利也就没了,不用继续执行。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生活困难,还不起借款,没有收入来源,又丧失了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实际上没办法履行义务,再继续执行也没什么用。
6. 法院觉得应该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况。这是个灵活的规定,让法院能根据具体案子的情况灵活处理。
终结执行的裁定,送到当事人手里就马上生效,这意味着执行程序完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