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民法典》对离婚相关事宜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两人都自愿离婚,那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这里有个离婚冷静期,过了这个冷静期,才能正式离婚。要是只有一方想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找有关组织来调解,看看能不能挽回这段婚姻;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几种情况,法院是会准予离婚的。比如一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这明显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是对家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怎么劝都不改;因为感情不和,两人分开住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要是一方被宣告失踪了,另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准予离婚。另外,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又分开住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应当准予。
在诉讼离婚时,法院会综合案件证据、庭审情况等,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如果调解没用,又符合前面说的那些法定情形,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想协议离婚,一定要认真对待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约定清楚。要是选择诉讼离婚,要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