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申请认罪认罚,有以下步骤。
先表达意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向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这些办案机关,明确说自己愿意认罪认罚。要是他们因为知识、能力不足,没办法直接说,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能帮忙沟通,代他们传达意愿,同时说明他们对指控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的看法。
接着办案机关会审查评估。受理申请后,办案机关会全面审查案件。一方面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基于确实有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评估他们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是签署具结书。经过审查,若办案机关觉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会安排他们和值班律师或者辩护人就量刑建议等事沟通协商。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白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后,就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时,被告人仍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接受刑罚。
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若有疑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