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要是一方故意不让另一方见孩子,这就牵扯到探望权的纠纷了。依据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没直接养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是有权利去看望孩子的,另一方呢,得配合才行。
2、真碰到一方故意拦着不让行使探望权的事儿,不妨先试试俩人自己商量商量。和对方好好唠唠,把自己对孩子的惦记,还有合理看望孩子的想法说清楚,大家心平气和地定好看望孩子的时间、方式这些事儿。
3、要是自己谈不拢,那就找找第三方来调解调解。像居委会、妇联这些组织都能帮忙,让他们出面,说不定能让双方就探望权的事儿达成一致。
4、万一调解也不管用,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去法院就得带上能证明自己有探望权,还有对方确实不让看望孩子的证据,像和对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说的话这些。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要是对方还是不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法院能走强制执行程序,对这人罚款、拘留啥的,但不能强迫孩子只能给谁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