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有一种盗窃行为比较特殊,叫不作为的盗窃,就是那些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去获取他人财物。下面就说说怎么认定这类盗窃。
先看行为人有没有法律规定、职务要求或者因为先行行为产生的特定作为义务。打个比方,要是有人和别人签了保管合同,那他就有好好保管财物的义务。要是他明明知道有第三人想拿走保管的东西,却不阻止,这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盗窃。
接着得看行为人有没有能力履行义务。要是因为一些没办法抗拒的原因,像被人暴力胁迫,导致没法履行义务,那就不能算不作为盗窃。就好比保管人被人威胁,没办法阻止财物被偷。
还有就是要确定行为人有不作为的行为,也就是消极地不履行该尽的义务。比如银行保安看到有人偷银行的钱,因为害怕啥都没做,这就是不作为。
最后要判断这个不作为行为是不是让别人的财物受了损失,而且行为人主观上是不是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是行为人没履行义务,但心里没有非法占有的想法,也不构成不作为盗窃。像超市收银员粗心没拦住没付款就拿商品走的顾客,他没非法占有的故意,就不算这类盗窃。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不管处于什么岗位,一旦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都得认真履行,不然可能一不小心就摊上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