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合理分担既得依照法律规定,又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先由双方商量着怎么清偿;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这里面,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很关键。像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欠的债,还有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类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分担比例。要是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不会损害债主的利益,那就按照商量好的来分担。
实际处理时,双方的经济状况也得考虑。要是一方收入高、经济条件好,就可以多承担点债务;要是一方为了抚养孩子、照顾老人付出很多,另一方在分担债务时就该多担待。
要是双方实在谈不拢,只能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债务是用来干什么的、双方挣钱的能力如何、有没有过错等。法院的判决是有强制力的,双方都得按照判决来执行。
合理分担共同债务,一定要以法律为准则,同时照顾到双方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合理,债主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