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一般是原告先把诉讼费交了,等案子完结,根据判决结果再确定谁最终来承担这笔费用。通常被告不用提前交钱。
要是被告败诉后没钱交诉讼费,法院会先给被告发执行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要是被告确实经济状况不好,没办法一下子拿出这笔钱,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这时候,被告得把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好给法院审查,法院会根据这些材料来判断是否同意申请,要是符合条件,法院就会批准。
但如果被告既不去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也不缴纳诉讼费,那法院可就要采取措施了。法院有权查询被告的银行存款,然后进行冻结、划拨;也能扣留、提取被告的收入;还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告的财产等。除此之外,被告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生活可就不太方便了,像坐飞机、高铁,进行高消费,贷款这些事都会受限。要是情节严重的,还得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要是构成犯罪,那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给被告的法律建议是,如果真的经济困难交不了诉讼费,一定要及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