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国家《民法典》里规定,子女不管有没有入赘,在法定继承时都有平等的继承权。要是被继承人没留下遗嘱,那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要平均分割遗产的。但在实际分割时,会把很多因素考虑进去。
比如说,入赘的女儿要是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像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帮忙负担医疗费用这些,那在分配遗产时就能多分一些。反过来,要是有女儿有能力也有条件扶养被继承人,却没尽到这个义务,分配遗产时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嘱来处理自己的财产,那就要按照遗嘱内容来分配。遗嘱可以把财产全分给某个女儿,或者部分分给两个女儿,也能指定分给其他人。
要是两个女儿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争议,一开始可以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不管是哪个女儿,都能去法院起诉。到时候,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相关证据还有实际情况来做出分割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