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诽谤侮辱他人的案件里,精神损失费的数额要综合很多因素才能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侵害了他人人身权益,导致他人精神受到严重损害,被侵权的人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看侵权人的过错情况。比如,若其完全故意诽谤侮辱他人,过错就大;若只是在无意中说错话,过错就相对小。还会考虑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在公开场合大肆宣扬,手段恶劣,还是私下里悄悄诋毁,手段相对隐蔽。另外,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也很关键,如果只是让被侵权人心里有点不痛快,精神损害较小;要是导致人家出现严重精神障碍、无法正常生活工作,那精神损害就很严重。
一般来说,侵权行为越轻,精神损失费可能就低;要是侵权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精神损失费数额就会高些。除此之外,法院还会参考侵权人有没有通过诽谤侮辱行为获利,以及他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能力。同时,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赔偿数额。
在实际案例中,精神损失费没有固定标准,少的可能几百元,多的能达到数万元。要是被侵权人想索要精神损失费,可以收集对方侵权行为以及自己精神受损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