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国家,解决纠纷时仲裁和诉讼可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得按照规定和事先的约定走。不过呢,有些法定情况是能绕过仲裁直接去诉讼的。
就说劳动争议这块,正常来讲,得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行,这是劳动争议去法院打官司的必经步骤。不过有两种情况例外。一种是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要是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数额;另一种是因为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这些方面起的争议。这两种情况仲裁裁决下来就是终局的,要是劳动者对结果不满意,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普通的民商事纠纷里,如果双方一开始没在合同里约定仲裁条款,那出了事儿就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但要是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就只能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直接上法院。当然了,如果仲裁条款不合法、失效了,或者写得模模糊糊没法操作,那还是能去法院起诉的。
另外,有些特殊纠纷,法律都明确规定好了处理办法,不用经过仲裁这一步。像行政争议,当事人就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如果遇到上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形,咱就不用干等着仲裁,可以直接把纠纷诉至法院解决,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