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管辖规则很重要,这能决定你的官司在哪里打。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先说级别管辖。平常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基层法院负责,除非法律另外有规定。中级法院会处理重大涉外案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有最高法院指定由它管的案件。高级法院管的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就管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或者它认为该自己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相对复杂。通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到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住的地方和常呆的地方不一样,就去他常呆的地方的法院。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合同纠纷的话,既可以去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也能去合同实施地的法院;侵权纠纷,侵权发生地或者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都能管。
还有专属管辖。像不动产纠纷要去不动产所在的法院,港口作业纠纷去港口所在的法院,继承遗产纠纷去被继承人去世时住的地方或者主要财产所在的法院。
另外,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和纠纷有实际关系地方的法院,像被告住的地方、合同实施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的地方、东西所在的地方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建议:打官司前,一定要搞清楚管辖规则,选对法院,不然可能浪费时间和精力。要是拿不准,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