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假冒伪劣产品可能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它的立案标准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来定。要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产品里掺别的东西、用假的冒充真的、拿次的当好的,或者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卖出去的钱达到5万元以上,就要立案追究了。这里说的卖东西得到的钱,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把伪劣产品卖出去后已经拿到手和应该拿到手的所有违法收入。
2、要是伪劣产品还没卖出去,但堆在那儿的产品价值达到15万元以上,也会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来立案追究。这堆产品的价值按照它们标着的价格算;要是没标价格,就按照同样的合格产品在市场上的中间价格来算。如果实在没办法确定产品价值,那就按照规定找专门指定的估价机构来估价。
3、就算卖东西得到的钱不到5万元,但把已经卖出去得到的钱乘3,再加上还没卖出去的伪劣产品的价值,加起来达到15万元以上,也满足立案追究的条件。现在市场环境复杂,销售伪劣产品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未来在法律实践中,对于这类犯罪的立案标准和认定可能会根据新出现的情况不断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