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专属管辖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特定类型的特殊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改变。
即便被告没对专属管辖提出异议,法院也要主动审查案件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要是案件属于专属管辖,但受理法院不是专属管辖法院,该法院就没有管辖权。这种情况下,即便被告没提异议,法院也不能接着审理,得把案件移送给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
要是案件确实属于受诉法院专属管辖,就算被告没提管辖权异议,法院可以继续审理。这是因为专属管辖是法律强制规定,目的是保障特定案件能公正、高效处理,维护司法秩序和公共利益。
因此,当被告对专属管辖不提异议时,法院要先审查案件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以及自身有无管辖权,然后再决定能不能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