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种情况会让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一种是在法律层面或者实际情况中无法履行。法律上不能履行,就是合同履行违反了法律规定。打个比方,合同里的标的物被司法机关查封了,要是继续交付就会违背司法程序。事实上不能履行,是基于客观事实没办法履行。比如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没了,像一幅世上独一无二的字画被烧毁了,自然没法再交付。
2、还有就是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太高。有些债务标的和人身相关,像演出合同、授课合同这些,强制履行会侵犯人身自由,所以不适合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呢,就是继续履行的成本远远超过合同履行能获得的利益,从经济角度看很不划算。比如要修复一座严重损坏的古建筑,维修费用特别高,比它的使用价值还高,这种情况下就不用继续履行了。
3、另外,如果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要求履行,也可能导致合同不继续履行。债权人得在合理期限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没及时提出来,可能就失去让对方继续履行的权利了。这样规定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让交易秩序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