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跌倒没事故认定,获赔得看具体情况。
在公共场所因管理方没尽安全保障义务而跌倒,像商场地面湿滑没设警示标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营、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没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受损,要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得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视频,证明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以及自己因隐患跌倒受伤。可先跟管理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在他人家中等私人场所跌倒,就看场所主人有无过错。若主人有过错,比如明知地面有障碍物却不清理,也能要求其担一定赔偿责任。同样得收集证据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走诉讼途径。
要是自己不小心跌倒,没第三方过错,一般没法获他人赔偿。不过有意外险等保险,可按保险合同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