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不还钱,在满足一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法院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拘留。要是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了,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被执行人不还钱的情况,要是他把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藏起来、卖掉或者损坏,或者把已被清点并要求他保管的财产转移,又或者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不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或者报告的是假的财产情况;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却不执行,法院就可以对他进行拘留。
这里的拘留是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时间最长是十五天。被拘留的人会由法院交给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如果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了,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也就是说,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要是被执行人出现法定的妨碍执行等情况,法院有权力拘留他,这样做是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能得到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