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侵权导致伤残的情况下,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要是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落下伤残,侵权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伤残赔偿金是用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后收入减少或者没了生活来源的损失,是对伤残者自身未来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而被抚养人生活费呢,是在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了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抚养依法该由他抚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时,侵权人要支付的费用,目的是保障被抚养人的生活。
这两项赔偿的补偿目的和对象不一样。伤残赔偿金是给受害人本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是给受害人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对象的。它们并不冲突,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受害人既能主张伤残赔偿金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也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来保障被抚养人的生活,这两项赔偿都能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