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没拍到脸也能当作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类型,监控视频就属于这一类。
就算监控没清楚拍到人脸,但只要里面呈现的其他信息和案件事实有关联,那它就有证明的作用。比如说,监控记录了案发时的时间、地点,还有人员的活动轨迹、行为动作,以及物品状态的变化等内容。要是这些信息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用来认定案件事实。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监控视频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它和案件的关联程度。如果监控视频来源合法,内容也是真实的,还能证明案件里的某些事实,就算没拍脸,法院也会采纳。不过,和清楚拍到人脸的监控视频比起来,它的证明力可能会弱一些。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像证人说的话、物证、鉴定意见等,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