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把违约金的条款写到合同里面,这是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可是偶尔会出现违约金规定得过高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降低违约金。
那么怎么判断违约金是不是过高了呢?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一般会以违约带来的损失作为判断基础。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出一定比例,就很可能被判定为过高。
当当事人想要调整违约金的时候,就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这个违约金比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高太多了。这里说的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就像因为对方违约,货物没卖出去,堆在仓库里产生的仓储费,这就是直接损失;本来谈好能转卖赚一笔钱,结果没做成,这笔钱就是可得利益损失。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不调整违约金,调多少,会综合好多因素。要是违约的人是故意的,那调的幅度可能就小;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比如地震、洪水这些没法控制的原因违约的,调的幅度可能就大。
所以,大家要是在买卖合同里碰到违约金过高的情况,别着急,赶紧收集好实际损失的证据,然后尽快跟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