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规定,要是案子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那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简单来说,撤诉的时候,法院会按规定只收一半的诉讼费。
要是当事人之前把诉讼费都交齐了,多交的那部分,法院是要退给当事人的。当事人在撤诉裁定生效之后,可以联系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按照法院的要求来办退费手续。通常呢,要提交退费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还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
但实际情况中,不同地方的法院,退费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可能不太一样。所以当事人得主动和法院沟通,按照法院的指引去完成退费。
这里要提醒大家,有时候可能会碰到法院拖着不给退费的情况。要是遇到这种事,当事人也别着急,是有合法途径可以维护自己权益的,比如向法院的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让事情得到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