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情形法律上一般不叫伤人未遂,更可能落在犯罪预备或者治安违法,两者后果差别很大。
一、预备与未遂的界线。依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依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才是未遂。刀拿出来但被人拉住、尚未实施伤害动作,通常停在预备甚至更早。
二、治安处罚这条线更常用。依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2026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条第一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可能升格的情形。在公共场所持刀恐吓、多次针对同一人、纠集多人的,可能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追究。
四、您现在该做。①立即报警并索取受案回执;②尽快调取现场监控、找到证人,他事前扬言和发信息的记录尤其重要,能证明主观意图;③即使没有伤也要做检查留病历;④对方继续纠缠的,可再报警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