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阶段的违约金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二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就按约定来。不过,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比实际损失高太多,不然违约方可以让法院适当减少。通常情况下,要是约定违约金超出损失一定比例,就可能被认定过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方面,要是被执行人没按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间还钱,就得加倍支付利息。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结束那天开始算;如果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就从每次履行期结束日起算;若文书没确定履行期,就从文书生效日起算。计算方法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还没还的、除一般债务利息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的天数。
由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违约金的具体计算也有差别。要是你有这方面法律需求,建议向执行法院详细咨询,这样能得到准确的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