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被告没收到传票,得按不同情形来分别处理。从法院这边讲,得先看看传票送达的方式合不合规,程序有没有问题。要是直接送达没成功,那可以试试留置送达,找个见证人,把传票留在被告住的地方。邮寄送达也是个办法,把回执上写的收件日期当成送达日期就行。要是被告找不到人,或者用其他办法都送不到传票,那就可以用公告送达。
2、对被告自己来说,如果真的是因为没收到传票才没参加庭审,等知道有这起诉讼后,得赶紧跟法院联系,把情况说清楚。法院要是查清楚被告确实没收到传票,就会重新安排送达传票,再定个开庭的时间。如果因为被告没收到传票,缺席作出了判决,这种可能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判决是有可能被撤销,或者发回重新审理的。所以被告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按时参加诉讼,在法庭上进行答辩、举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