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里,单纯撞了营运车辆,主张车辆折损费通常难以获法院支持。从法律角度讲,当前法律对非营运车辆和营运车辆的折损费赔偿,都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侵权人要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是赔偿直接的、实际发生的损失。营运车辆受损时,主要赔偿范围是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这是侵权行为导致的必然且可量化的损失。
车辆折损费有较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它受车辆使用年限、市场行情、维修质量等多种因素影响,很难准确衡量实际损失金额。所以,一般轻微碰撞,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营运车辆折损费主张。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刚购买的全新营运车辆在事故中严重受损,即便修复也会对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等产生重大影响,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酌情支持一定的折损费,但需要通过专业鉴定等确定损失金额。
如果遇到营运车辆折损费赔偿问题,当事人应理性看待,先明确事故情况是否属于特殊情形。若不确定,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专业鉴定,以确定是否能主张折损费及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