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被挂靠人并不是毫无法律责任的甩手掌柜。在挂靠这档事儿里,被挂靠人同意别人用自己的名义去搞经营等活动,那法律责任可不止一方面。
民事责任方面的状况很现实。要是挂靠的人用被挂靠人的名义和别人签合同,结果出现违约之类的事儿,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被挂靠人可能得和挂靠人一起对签合同的对方负责。为啥呢 ?因为跟他们交易的人,大多是觉得被挂靠人有资格、信誉好才做买卖的,被挂靠人把资质借给别人本身就有错,所以得担起这份责任。在侵权方面,就拿建筑工程来说,要是工程质量不行,害别人受了伤或者财产受损,被挂靠人作为名义上的责任主体,也要和挂靠人一起给受害人赔钱。
从行政责任来讲,挂靠这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像建筑行业,相关法规明确不准建筑施工企业让别的单位或个人用自己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揽工程。要是被发现有挂靠情况,被挂靠人会被罚款,甚至资质证书都可能被吊销。
要是问题更严重,涉及刑事责任的话,事儿就更大了。如果通过挂靠耍手段骗了一大笔工程款 ,可能就构成诈骗罪 ;要是引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被挂靠人也会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建议:被挂靠人千万别为了一点利益就随便让人挂靠,要严格审查挂靠人的情况。要是已经存在挂靠关系,要和挂靠人明确责任,避免出现问题时自己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