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不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是不能动配偶工资的。法律明确,夫妻一起欠下的债得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还,要是一方自己的债,那就得用他自己的财产去还。配偶的工资一般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这笔债不是夫妻一起欠的,法院不能直接去动配偶的工资。
2、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不够还债务,而且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法院在执行债务人在共同财产里的那部分份额时,可能就会涉及到配偶工资形成的共同财产部分。但法院会考虑保障配偶的基本生活,会给配偶留够必要的生活费用。
3、要是债权人觉得这笔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得走诉讼等法律程序来认定。等法院判决这是共同债务之后,才可以用配偶的工资等财产来还债。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不能动配偶工资,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