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后,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要是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会做执行结案处理。这时候当事人得赶紧把情况告诉执行法院,法院核实协议确实履行完毕后,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而言,之后就不用再受原执行案件的限制了,原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些执行措施也会解除。
但在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要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没完全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提醒一下,申请恢复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出。
如果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了,当事人因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产生了争议,还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受理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