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有时会遇到两份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该以哪份为准呢?下面为你详细说说。
要是两份合同都有效,而且后一份合同是对前一份的变更,按照《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能变更合同,这时一般以后一份合同为准,毕竟它体现了双方最新的想法。
如果两份合同是同时签订的,对同一事儿约定不同,先看看合同里有没有针对这种冲突的解决办法。要是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有约定的话,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补充协议,确定以哪份为准。要是协商不成,就得综合合同目的和交易习惯等来判断了。
要是其中一份合同出现无效情况,像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签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那这份无效合同的约定就不算数,以有效合同的约定为准就行。
要是两份合同只是部分内容有差异,其余都一样,相同部分继续有效,有差异部分按上面说的规则来确定适用依据。实在确定不了该用哪份合同,双方可以求助于诉讼或仲裁,让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法律和事实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