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若不起诉后发现漏罪,要分不同情况处理。
先说法定不起诉的情况。要是犯罪嫌疑人本来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像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定为犯罪这类。之后发现的漏罪达到了起诉条件,那就要重新启动刑事诉讼流程,展开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再看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按照刑法无需判刑或者可免除刑罚的情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漏罪。要是漏罪和之前的案件有关联,综合考量后觉得该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可以把原来的不起诉决定撤销,将漏罪和之前的案子一起重新进行审查起诉。
若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后来有新证据能证明漏罪存在,并且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就应当提起公诉。
司法机关遇到不诉后发现漏罪的情况,会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状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漏罪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保证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