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接受遗赠得按下面的办法来操作。受遗赠人得先知道有遗赠这回事。遗赠人通过立遗嘱等办法表明要进行遗赠后,受遗赠人得尽快了解遗赠的具体内容。
2、受遗赠人知道有遗赠之后,要在六十天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这六十天是固定期限,不会因为什么情况而暂停、重新计算或者延长。要是受遗赠人在这段时间没表态,那就会被当作放弃接受遗赠。
3、表示接受遗赠的办法有不少。可以写成书面材料,比如给其他继承人或者和这事有关的人发信件,说明自己愿意接受遗赠;也能口头说,但得有能证明的东西,像找和这事没利害关系的人来作证。另外,实际占有、管理、使用遗赠的财产这种行为,也能看作是接受遗赠的一种默认方式,不过这种方式在证明效果上可能会差点。
4、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后,如果涉及像房子这类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就得按规定去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才能完成财产权利的转移。要是在接受遗赠的时候和其他继承人产生了纠纷,可以通过商量或者打官司等法律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