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而股东在其中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公司的性质密切相关。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的责任主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这就好比你去开个小店,你承诺投入一定的资金,只要你按约定把钱都拿出来了,当小店经营不下去破产时,你的个人其他财产和小店的财产是分开的,债主一般不能动你家里的钱去还小店的债。不过,要是股东有不地道的行为,比如虚假出资,本来答应出这么多钱实际没给够;或者抽逃出资,把投进去的钱悄悄拿走,没有合理的理由;又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那债主就可以找股东一起还钱,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举个例子,股东把公司成立时的出资资金随便转走,没有正常的交易依据,在公司破产时,股东就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进行补充赔偿。
股份有限公司也是类似,股东以认购的股份来承担责任。只要股东按要求认购股份,并且把钱交齐,公司破产时就只在认购股份的范围内担责。要是股东没好好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滥用权利,同样会面临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的法律后果。
给股东们提个建议,平时一定要合法合规操作,按时足额出资,别想着搞些歪门邪道来逃避责任。一旦有了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就得自掏腰包去偿还公司的债务,损失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