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过程里,不可抗力是难以预料和避免的意外情况。一旦遭遇,损失如何分担可是有法可依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要是工程本身出现损害,因为工程损害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有运到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以及待安装设备受损,这些损失都得由发包人来承担。就好比工程因为地震部分坍塌了,修复工程的费用就得发包人出。
而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人员伤亡,由他们所属的单位负责,并且承担对应的费用。如果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在不可抗力中损坏,还有停工带来的损失,那都得承包人自己兜着。打个比方,要是承包人的挖掘机在地震里被损坏了,这损失就得承包人自己承担。
还有啊,停工期间,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留下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这部分人员的费用,得由发包人来出。工程需要清理、修复的费用,同样是发包人承担。
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当事人最好在合同里把不可抗力的相关事项和损失分担说得清楚明白。要是合同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那就按照前面说的法定原则来处理。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遇到问题也能依规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