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受贿的追诉期限计算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属于连续犯形态的多次受贿,就是犯罪人基于同一个或者概括性的犯罪故意,接连实施好几个性质一样的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这种情况下,追诉期限得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也就是最后一次受贿行为完成的时间。打个比方,某人连续多次受贿,这些受贿行为是有连续性和整体性的,就像一条线贯穿起来,所以把整体犯罪行为结束的时间当作起算点更合理。
要是多次受贿不属于连续犯,是犯罪人基于不同的故意去实施的独立受贿行为。那每个受贿行为就得单独算追诉期限了。得按照每个受贿行为对应的法定刑幅度,来确定追诉时效。要是每个行为都还在追诉期限内,就把各次受贿的数额加起来一起处罚;要是某次受贿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这次的数额就不能再算进去了。
受贿的量刑幅度会因为数额、情节等因素不同而不一样,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应的追诉期限也不一样。比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那追诉期限就是20年;要是受贿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就是5年。在司法实践里,得根据每次受贿行为的具体情况,准确运用追诉期限的规定。大家一定要清楚,遵守法律,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然一旦涉及受贿,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