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但很多人不清楚替人担保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替人担保有两种常见情况,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承担哪种责任要看担保合同是咋约定的。
先说一般保证,就是在债务人实在没法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才需要出来承担责任。啥意思呢,就是债权人得先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等法院把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能还钱,这时才能找保证人要钱。
再说说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债务人到了该还钱的时候没还,或者发生了合同里约定的情况,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能找保证人在保证的范围内还钱。
另外,保证人替债务人还了钱之后,除了有别的约定,就能在自己还钱的范围内找债务人把钱要回来,等于有了和债权人一样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要钱时花的费用。要是合同里有别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来。还有,如果债权人把债权全都或者部分转让给别人,却没告诉保证人,那这个转让对保证人就没用。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了不能转让债权,债权人没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就转让了,那保证人对新的债权人就不用再担责了。
法律建议就是,给人担保前一定要看清合同,明确自己承担哪种保证责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