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员工若拒绝与现公司签订合同,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主体变更通常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若新公司认可原合同,员工即便拒绝签新合同,原合同依然有效。
要是原公司因转让等情况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与员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公司就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员工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员工拒绝签新合同,是因为现公司大幅改变劳动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增加工作强度,员工完全有权拒绝,并要求前公司按上述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前公司拒绝支付补偿,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