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有特殊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要征得军人同意,不过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除外。
重大过错通常包括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情形。军婚3年且分居,仅分居本身不算法定的重大过错。要是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并且不同意离婚,其配偶无法通过普通途径离婚。
但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其配偶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另外,双方还能通过协议离婚来处理。只要军人和其配偶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就能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