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成年患者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要是他们拖欠医院费用,一般得自己承担。不过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子女可能要担责。
2、要是子女是患者的监护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要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料其生活,还能代他们进行民事活动。要是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而患者因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从而拖欠了医院费用,那么监护人就得承担赔偿之类的民事责任。
3、要是子女继承了患者的遗产,依据《民法典》里有关继承的规定,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另当别论。也就是说,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患者拖欠医院的费用。
4、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为未成年人的医疗费用等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子女需不需要承担医院被拖欠的费用,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