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是否与配偶有关要分情况来看。
要是担保债务被认定成夫妻共同债务,那配偶就得担责。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担保这件事是夫妻一起决定的,有配偶签字,或者配偶事后明确表示同意,又或者担保的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那这个担保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要和担保人一起还钱。
要是担保债务被认定为担保人的个人债务,配偶通常不用还钱。比如担保人以自己的名义去担保,而且这笔担保和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没关系,也没经过配偶同意或认可,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让配偶偿还担保债务。像担保人因为个人交情,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判断担保人配偶要不要承担责任,重点在于担保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