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侵占罪是纯自诉案件,就算涉及很多人也是这样。按照我国刑法,把别人让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比较大,还拒不退还;或者把别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就构成了侵占罪。
这类犯罪案件,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一般不会主动去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为啥呢?因为在侵占行为里,财物一开始是基于被害人的委托等信任关系被对方占有,而且被害人通常手里有证据能证明侵占事实。让被害人自己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更合适,这也是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
但要是侵占行为还涉及其他犯罪,像在侵占时还有诈骗、暴力威胁等符合公诉案件特征的行为,那这个案子就可能按公诉案件处理。要是很多人同时被侵占,情况又复杂,大家可以一起推选代表当自诉人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