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有两种保证方法,能选提出保证人,也能选交纳保证金。
要是选保证金保证,公安机关会综合多方面情况确定数额,比如保证诉讼活动正常开展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保证金起点是一千元,要以人民币交纳。若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保证金起点是五百元。
若选保证人保证,保证人得符合这些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而且,保证人要履行监督和报告的义务。如果没履行这些义务,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检察院不批捕后办取保候审,当事人能自行选保证金或保证人的保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