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要是第三人对偿还债务有合法权益,债权人不能拒绝第三人帮忙还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债务人不还钱,而第三人对这笔债务的偿还存在合法利益时,第三人有权利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还钱。债权人接受第三人的还款后,原本对债务人的债权就转给了第三人,不过要是债务人和第三人有其他约定,就按约定来。
2、要是第三人对偿还债务没有合法利益,债权人就有权拒绝第三人帮忙还钱。要是第三人是好心帮忙,在债权人拒绝后,第三人不能强行替债务人还钱。
3、要是债权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帮忙还钱,第三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允许自己代偿债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第三人有没有合法利益,如果认定第三人有合法利益,就会支持第三人的诉求。第三人替债务人还完钱后,就依法获得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能向债务人追讨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