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起诉来离婚,头一件事一般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离婚诉讼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他实际常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得去他常住地的法院起诉。这里说的户口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常住地呢,就是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
不过在一些特殊状况下,也能在原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户口所在地和常住地不一样,就由原告常住地的法院来管。像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了,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教育措施;被告在坐牢等情况,就都能在原告这边的法院起诉。
去法院立案的时候,得把相关材料备齐。主要得有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这些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文件。要是涉及到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这些问题,还得拿出相应的证据,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把这些都准备好,离婚诉讼程序才能顺利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