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一起签合同,遇到多个人作为同一方的情况,履行义务的方式有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两种。二者区别很大,不要傻傻分不清。
如果合同里清楚写明了每个债务人要分担的义务份额,这就是按份之债。此时,每个债务人只需要按照份额向债权人履行自己的那部分义务就行。比如在采购合同里,三个购买方约定按 3:3:4 的比例分担付款责任,那么他们只需按这个比例付自己那份货款,不用管别人的。
要是合同没约定份额,或者法律规定是连带之债,那多个债务人就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债务人,要求他履行全部义务,这个债务人不能拒绝。像合伙合同,合伙人对债务就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让任意一个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该合伙人还完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
所以,合同一方有多个当事人时,要先看合同怎么约定,按份额来履行义务。要是合同没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判断是不是连带之债,再决定怎么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