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说,电瓶撞人负全责时,并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垫付医药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侵权人因为自身过错,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那么侵权人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电瓶撞人者负全责,就表明他得对受害者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医药费自然也在赔偿范围内。
但在实际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要不要垫付医药费可以由双方商量决定。要是撞人者主动垫付,对及时救助伤者有很大帮助,还能缓和矛盾,防止伤者因为费用问题耽误治疗,让情况变得更糟。而且在后续的处理中,撞人者也可能更主动一些。
要是撞人者不垫付,伤者可以自己先掏钱治疗,把相关的票据保存好。等治疗结束后,再和侵权人协商赔偿,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要是情况特别紧急,伤者还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侵权人先拿出一部分医药费。另外,如果电瓶车主买了保险,伤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