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观故意导致他人损失,通常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判定依据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即便不是主观故意,但行为人有过失,也就是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损失,却因疏忽没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避免,最终造成他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有人走路时玩手机,不小心撞到路人,导致对方摔倒受伤、财物损坏,这人虽非故意,却有疏忽,要赔偿伤者医疗费和财物损失。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便行为人既无主观故意也无过失,只要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失,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像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他人损害,不管作业人有无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要是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可免除或减轻。所以,非主观故意致他人损失,要结合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