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保证人通常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要是债务人不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合同里约定的情况,保证人就得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所以,企业作为债务人破产,并不意味着保证责任就没了。
如果债权人在破产程序里申报了债权,还参与了破产财产分配,那么对于没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权,债权人依然有权让保证人担责。不过有个时间限制,债权人要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六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这部分未受偿的债权。
还有一种情况,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可以不申报债权,直接找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承担责任后,能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破产的企业追偿。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企业破产了,保证人就不用负责了。其实不是这样,所以企业破产时,不管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保证人得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