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复议时间,行政机关又不予立案,有几个处理途径。
先说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就算超过复议期限,只要没超出行政诉讼法定起诉期限,就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审查不予立案决定是否合法。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判,要是认为不予立案决定违法,会判决撤销该决定,还会责令行政机关重新处理。
还能申诉。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它所属的人民政府申诉,要求复查此决定。上级机关审查后,若发现决定有误,会责令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另外,也可以向相关行政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行政监察部门有权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会依法处理。
采取这些措施时,要注意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